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陆云霄不知道他是怎么到的后山。

只觉得浑身衣服都被冷汗浸透,冻得人牙关打战。

他踉踉跄跄地下了车,脚下一滑,险些跌倒。

还没走近,就闻到了空气中潮湿的血腥味。

“陆连长,节哀。”

“节哀……”

周围的每一个人,都用一种近乎怜悯的目光看着他。

被这样的目光注视着,陆云霄只觉得恍惚。

为什么要让他节哀?

谁死了?

雨薇……不、不可能,雨薇不会有事的。

当那具被野兽撕咬得破烂不堪的身躯,真的出现在他面前,他怎么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。

尸骨零零落落,混着腥臭的泥土,几乎看不出人样。

“……雨薇?”

陆云霄试探着叫了一声。

他的双眼逐渐变成血一般的红色,瞳孔不可置信地张大,却僵硬着无法上前。

“不、不是……这不是雨薇。”3

陆云霄嘴唇颤抖,眸光哀恸,想上前,脚底却像生了根。

一旁的公社主任叹了口气。

上前将一个手电筒交给陆云霄,上面还有写着“何雨薇”三个字的胶布条。

公社主任沉痛地按住了他的肩膀。

“这是在山路上捡到的,你看看吧。”

“我们猜测,何雨薇同志应该是在山路上遇到了袭击,这个手电筒就是在那时候掉下的,要是没有它,这死者身份还真不好辨认。”

陆云霄颤抖着双手,攥着手电筒,将那张胶布上的泥污抹去。

上面的字迹,让他眼前一黑。

那是他的字。

陆云霄和何雨薇刚在一起不久时,有天晚上下工,她是摸黑出来的。

他问起才知道,原来是厂里有人顺手牵羊,拿走了她的手电,她去找人理论,那人不仅不承认,还说手电上没写她名。

他就亲手写了这截胶带,贴在她的手电筒上。

这种胶带粘性大,轻易不会脱落。

可现在,它却和手电筒一起,孤零零地落在了路边。

陆云霄手一松,手电筒摔在地上。

耳边一片嗡鸣,他只觉得眼前灰白,直觉告诉他,这堆刚被啃食干净的骨头,绝对不可能是何雨薇。

然而,这如果不是何雨薇,真正的何雨薇又会在哪里呢?

陆云霄喉咙涌上腥甜,一口血喷出来,整个人如山般颓然倾倒。

……

三天后。

家属院里支起了简易的灵棚,灵棚中央,何雨薇的黑白照高高挂起。

无论陆云霄再怎么不愿相信她是何雨薇,终究还是不能让人一直暴尸荒野。

葬礼上来的人不多,大都是何雨薇以前的工友。

陆云霄满眼血丝,下巴上生出了细密的胡茬,眼底一片青黑。

他始终沉默着,直到送走最后一个人。

这三天,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来的。

家里和何雨薇有关的东西,都被她收拾得一干二净,好像她从未来过,又像是一场有预谋的离开。

夜深人静,他坐在灵堂中央。

抱着何雨薇的黑白照,喃喃自语:“雨薇,你还活着对不对?棺材里躺着的人不是你,对吗?”

“雨薇,你为什么不等等我呢?明明差一点,只差一点,我们就可以领证结婚、一起回家,永远不分开了。”

“雨薇,没有你……我该怎么办?”

黑夜里,一滴泪跌落。

砸在何雨薇眼底,又顺着玻璃滑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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