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一世,两人考了同一所学校,进了同一个系,甚至最后同时进入外交部。
可自己总能处处压祝卿卿一头。
如今她主动辞职,祝卿卿怎能不开心。
祝清萤也没有说话,只是沉默着,任由着两人误会。
祝卿卿以为她沉默便是默认,瞬间开心得不行,眉眼间都染上了喜悦,拉了拉沈斯越的手:“聊了这么久,姐夫,我有些饿了,什么时候开饭啊。”
闻言,沈斯越连忙看向祝清萤:“都这个点了,你该做饭了。对了,卿卿她不吃葱和香菜,记得不要放。”
习惯式的语气祝清萤从前听了很多次,却是第一次觉得如此刺耳。
若是从前都不用他说,她自己便会钻进厨房。
可洗手作羹汤的前提是她还爱着他。
如今她已经放下对他的爱,自然也不愿意为他做任何事。
想到这里,她抬头看着眼前的男人,“我身体有些不舒服,你让佣人做吧。”
闻言沈斯越微微蹙了蹙眉,“清萤,你不是知道的吗,我吃惯了你做的饭。”
习惯。
祝清萤心中浮起一抹苦涩。
是啊,因为得知他经常胃疼,又挑食。
所以她耗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去研究菜谱,做暖胃菜品,最后他治好了他的胃病,却也让他的口味变得越来越刁钻,乃至米其林五星级大厨都吃不惯,只爱吃她做的。
她扯了扯唇,“你也该适应一下,万一以后我不在了呢?”
沈斯越不明白她说的什么意思,“不在?你要去哪儿?”
眼见气氛变了,祝卿卿连忙出来打圆场:“要不,我去做饭吧?”
“不行!”
沈斯越下意识的拒绝,“你从小娇生惯养,怎么能沾油烟?”
见他如此贴心,祝卿卿怔了一下,随后羞涩一笑。
可祝清萤却不由得扯了扯唇,不顾二人的柔情蜜意,直接丢下一句“反正我做不了”,就回了房。
最后,以沈斯越带着祝卿卿去餐厅吃饭结束。
沈斯越好似并未发现反常,或者是发现了也不在意,毕竟他笃定她有多爱他,永远不会离开。
他只以为她在为今天他把她一个人丢在民政局生气,所以第二天难得的推掉会议带她去试婚纱。
翌日,整个婚纱店全部被清场。
所有的店员都为祝清萤一人所服务。
当帘子被拉开,身穿婚纱的祝清萤缓缓出现在众人面前。
婚纱通体呈白色,从肩头上向下螺旋点缀的花藤上缀满了水晶拼接成的立体玫瑰。
在晕黄的白光之中祝清萤仿若凌波而来的仙子。
看着一众店员惊艳的模样,一旁的祝卿卿眼底闪过一丝妒忌。
她走上前边打量着祝清萤的婚纱边惊叹:“姐姐,你这套婚纱可真美,看得我都想穿了。”
祝清萤看着她,嘴角勾了勾:“既然如此,你也试试看。”
还从未见过新娘把自己的婚纱给别人试穿的,考虑到兆头不好,店员出声阻止。
偏偏祝清萤一意孤行,似乎并不在意,而是看向了沈斯越。
在她穿着婚纱出来时,他神色无波,可在得知祝卿卿要试婚纱时,他喉结微动,素来清冷的眼眸竟满是渴望。
她明白他心中所想。
在他心里,此生娶不到心爱之人,却很想看看祝卿卿身披婚纱的模样。
于是帘子再次被拉开,穿着祝清萤同款婚纱的祝卿卿走了出来。
“姐,这件婚纱这么美,怎么我上身就不适合。”
她站在镜子前,抱怨着这件婚纱有些大,不合身。
闻言,祝清萤只是笑了笑,而后看向店员:“把这件婚纱的尺寸改一下,改成她的。”
此话一出,不光是祝卿卿,就连视线一直落在祝卿卿身上的沈斯越也终于回了神。
“你什么意思?”